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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编码21#神湾镇宥南村第三工业区路段新建加油站的函

文号:中发改能源函〔2024〕1591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4-12-26 分享:

中山兴中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来文《关于办理建设加油站立项的申请的函》收悉。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申请在中山市神湾镇宥南村第三工业区路段新建加油站一座,该加油站符合《中山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附表8“中山市2021-2025年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21#编码21#“神湾镇宥南村第三工业区路段”新建加油站规划点,该加油站按二级站标准建设。

  二、你司凭本文件到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消防、生态环境、气象、市场监管等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加油站报建及相关手续。

  三、加油站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10390-2004)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2004年12月15日商务部颁布)的要求规范设计及建设。

  四、新建竣工后,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网页上方在“切换区域和部门”中选择“中山市”及“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进入我局网上服务窗口,选择“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新申请)”事项,按要求提交上述各职能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五、严禁擅自建设与申报不相符的设施。本文件有效期两年,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到期前三个月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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