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社分局: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4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计划安排
根据省《通知》精神,综合人口和承担基层就业创业服务量,将省安排给我市的27个岗位计划分配至各镇区,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
二、落实公开招聘
请各人社分局根据省《通知》精神,按照有关工作程序,制订本镇区落实公开招聘具体实施方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各镇区应在公告发布后启动实施招聘工作,相关招聘工作请于8月底前完成。疫情防控期间,各镇区可结合实际,简化招聘程序和形式。招聘工作完成后,各镇区人社分局将本镇区招聘工作组织实施情况,以及招聘到岗的基层公共就业创业岗位人员花名册(见附件3)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日常管理
请各人社分局按照省《通知》有关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补贴待遇标准规定,积极与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沟通落实。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由当地财政部门或用人单位支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动态更新和掌握人员增减变动和补贴发放等情况。请各人社分局在相关手续办结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资金保障
组织开展人员招聘活动所需经费和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补贴支出按规定在市下达各镇区的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镇区配套的就业资金中解决。
五、工作要求
各镇区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组织招聘工作,确保选拔优秀人才。同时,要加强岗位管理,压实岗位责任,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共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作用。各镇区在切实抓好相关组织工作的同时,加强经验总结和典型宣传。
联系人:廖美莉,联系电话:88323349
附件:
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4号)
2.中山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分配计划表
3.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花名册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