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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封控管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07-23 分享:


火炬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小榄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行政审批局),各镇街公共服务办公室:

  我市于7月22日对中高风险地区返粤人员排查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为保障老年人生命健康安全,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封闭区域养老机构应急管理工作指引〉等2个指引的通知》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对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封控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养老机构实行封控管理。封控期间,各养老机构要严格对照《广东省封控区域养老机构应急管理工作指引》,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养老机构不发生疫情的工作底线。


  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暂停服务。暂停所有文娱活动、集中就餐、集中康复等聚集性活动。在显眼位置对外公示场所暂停开放信息及咨询热线,安排人员提供线上咨询服务、协助有需要的居家老年人参加大规模核酸检测。居家养老助洁、助餐、助医、适老化改造、定期巡访等上门服务在加强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提供。服务人员要每天通过“粤省事”进行个人行踪和健康状况申报,发现异常立即暂停服务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三、加强检查指导,严肃追责问责。各镇街要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市民政局也将适时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对排查不彻底、报告不及时、隔离不到位等防控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输入性疫情或者聚集性疫情的,将严肃问责。


  附件:《广东省封控区域养老机构应急管理工作指引》


  中山市民政局

  2021年7月23日


  (联系人:刘芳,联系电话:8830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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