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奖励项目评审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0〕106号)、《中山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的通知》(中商务资字〔2021〕2号),依照我局的资金评审规定,经委托第三方机构审定,现将我市广东省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5月8日至5月14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联系方式:
1、商务局外资科 联系电话0760-89892332;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三楼。
2、商务局机关纪委 联系电话0760-89892821;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七楼。
3、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 0760-88236289;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403室。
中山市商务局
2021年5月7日
广东省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