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生产销售领域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生产销售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和遏制因燃气器具质量引发的安全事故,市市场监管局坦洲分局近期持续开展排查整治行动。
一是对生产销售领域开展燃气器具产品排查整治。今年以来,对全镇范围内生产销售燃气器具产品的单位开展专项排查,检查生产企业1家、销售单位39家,部分销售单位存在家用燃气灶没有熄火保护装置、燃气导管不符合GB/T 7307规定、调压器未设置过流切断安全装置等问题。对此,市场监管部门立即责令其限期改正,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责令下架不合格产品9批次,对2家销售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对销售单位燃气器具产品开展检查
二是强化销售单位宣传引导,保障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安全。8月2日至7日,对全镇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单位开展培训教育7期,参加培训人员累计108人。主要宣贯《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学习《燃气器具质量安全与产品快速检查》工作要点,指导销售单位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落实自查要求,严把进货销售关口,制定包括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建立台账、核对产品质量信息等内容,禁止销售“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
▲组织召开销售领域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安全培训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坦洲分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生产销售单位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依法查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