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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市场监管分局强化宣传与监督,保障电梯使用安全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30日

  为确保电梯使用安全,近期,东区市场监管分局进一步着力宣传电梯安全知识,强化对电梯的日常监督抽查,督促电梯使用管理人落实首负责任制,推进电梯使用管理人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

  1122日,东区市场监管分局召开了东区街道电梯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共有来自各大商圈负责电梯管理的单位或部门、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电梯维保单位及旧楼加装电梯使用单位代表共4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邀请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察科副科长徐云进行宣传讲解。徐云副科长强调了落实电梯使用管理人首负责任制的重要性,指出电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日常管理不到位、维修保养不及时及缺乏电梯安全相关知识,通过播放视频,讲解了电梯使用单位的法律责任及电梯日常管理、维保维修管理、异常情况管理、应急预案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及知识。通过会议,进一步压实了电梯使用管理人的首负责任。

  东区市场监管分局副局长洪国荣在会上也强调各使用单位要切实做好日常管理,确保电梯使用安全。

  11月以来,东区市场监管分局分别在远洋大信广场和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了电梯安全进商圈、电梯安全进校园宣传活动,累计300多名群众和学生参加了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向群众和学生派发了电梯安全宣传单张及小册子,讲解了“垂直电梯乘坐安全知识”“乘坐自动扶梯注意事项”及《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东区市场监管分局还印制了一批电梯安全知识宣传画及单张,派发给各物业小区、商圈及旧楼加装电梯使用人,广泛普及相关知识。

  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东区市场监管分局切实加强对电梯管理的日常监督,在去年要求落实首负责任制的基础上,近期,再次要求电梯使用管理人对照“办理使用登记证”“设立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张贴标志”“紧急报警”“维护保养”“日常管理”“轿厢装修”“实时监控”“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等方面的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目前有32家使用单位上报了自查自纠情况表。自查自纠工作目前在进行中。

  东区市场监管分局每月定期提醒使用单位进行电梯检验;每月定期开展对电梯的检查,近来共抽检了38家使用单位79台电梯,在检查中,督促使用单位落实首负责任制、每年定期检验、加强日常维护保养等要求,确保电梯安全使用。

  通过加强宣传及强化监督,丰富了东区街道居民、学生、消费者等各类人员的电梯安全知识,提升了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能力,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11月22日电梯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现场



  ▲119日东区市场监管分局在远洋大信广场开展电梯安全宣传进商圈活动




  ▲1118日东区市场监管分局在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开展电梯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



  ▲在物业小区张贴电梯安全知识宣传画



  ▲执法人员开展电梯安全检查

  

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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