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局工作要求,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监督检查,推动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一是对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开展检查。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10家,重点检查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是否配备产品合格证及说明书、是否有3C认证标志、3C认证标志是否真实有效、是否配备原厂电池和充电器、是否存在非法改装等情况。检查组要求销售门店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进货检验管理,不得销售无3C或不符合3C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提高主体意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是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对3家机动车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检测行为规范等开展检查,督促机动车检验机构按标准要求严格做好机动车安全检测,促进我市机动车安检机构整体检验能力不断提升。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梳理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节日安全。
(质量发展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