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意见(2021-2025年)的通知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国务院、省政府先后出台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广东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方案》等系列标准化政策文件,特别是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推进标准化改革创新,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此前,我市已于2011年出台、又于2016年修订了《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意见》等文件,科学谋划、全面部署了十二五、十三五时期全市农业、工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部署,制定并出台《关于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2021-2025年)》,提出“十四五”全市标准化战略工作目标,并分解落实到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关于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2021-2025年)》是我市系列标准化战略政策的延续和提升,是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标准化综合改革建设的具体措施,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意见》总体思路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双区”建设战略布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建立完善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有机结合、协同发展的新型标准体系,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国际化、现代化、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三、《意见》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具有中山特色、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标准供给和保障能力明显提升,标准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质量效益充分显现,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主要包括4方面工作:
一是打造“万企千行百业”标准化工程,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有效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全市自我声明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累计不少于10000项;在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电、现代轻工纺织等行业领域抢占标准话语权,推动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累计不少于1000项,发布产业标准体系和制定地方标准累计不少于100项。
二是做大做强市场类标准,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新增研制融入自主专利技术的企业先进标准不少于200项,发布团体(联盟)标准不少于200项,获评企业标准“领跑者”和对标达标不少于50项,双随机抽查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不少于2000项。
三是推进标准化深度发展,提升现代农业和服务业标准化水平。新增制定中山特色菜品标准、家政服务标准不少于20项。强化标准引领,推进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快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打造标准化示范样板,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累计建设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不少于40项。
四是搭建技术平台,增强标准化支撑和服务能力。累计开展TBT专题研究和标准化科研项目不少于30项,每年免费为企业提供标准文本不少于3000项。新增开展标准化培训不少于3000人次,进一步发展壮大支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化技术队伍。
四、《意见》重点任务
(一)完善先进制造业产业标准体系。加快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技术攻关和标准研制应用,鼓励和扶持全市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开展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示范,推动产业集群科技创新成果市场化、产业化。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鼓励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将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纳入共同的标准体系管理,提升上下游产业标准的协同性和配套性。
(二)推动标准与知识产权融合发展。建立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推动产业创新成果、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和服务体系,加强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在电子信息、智能家电、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推动科学技术研究与标准研究、科技成果转化与标准制定、科技成果产业化与标准实施“三同步”。
(三)培育发展市场先进标准。对标行业先进水平,制定一批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的团体标准,引领产业发展。推进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建设及应用推广,提升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水平。推动标准转化升级,推进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鼓励企业研制实施关键技术严于各类标准同类指标的企业先进标准。加强企业标准“事中事后”监管。
(四)发挥示范标杆带动效应。开展标准化试点建设,建立健全风电装备、智能家电等标准体系,带动行业和产业实施标准化生产管理,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探索“互联网+”标准化应用,在智慧政务、互联网+养老、可溯源智慧农贸、互联网+生态环境治理、科技安防等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建设。
(五)提升服务业标准水平。完善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服务标准供给。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推广实施公共文化服务地方标准,贯彻落实“粤菜师傅”工程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推动制定“粤菜师傅”标准。在粤菜、家政、养老等共性度高、融合度强、贴近民生的领域先行先试,探索制定湾区标准。
(六)推动社会治理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推进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制定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标准。做好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学校教室照明国家标准监督实施工作。
(七)推进现代农业标准化建设。加快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将先进种养经验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完善农产品品种标准、生产技术标准和产地环境标准,健全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建立地理标志产品培育与标准研制同步推进机制,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
(八)推动标准支撑“一带一路”建设。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为重点,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TBT)通报评议、技术法规宣贯和标准咨询等标准化服务,鼓励企业在海外工程中应用中国标准,以标准支撑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支持我市企业带动中国标准“走出去”。
(九)强化标准技术平台支撑建设。推动设立中山标准化技术机构,加大标准化人才引进和培养,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组织开展标准化宣贯活动。健全我市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和TBT预警防控平台,拓展重点产业专题标准数据库,开展技术标准文献资源的收集、整合、分析,以及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研究,为全市提供标准信息查询、标准查新和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