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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水产养殖天气指数保险实施方案(试行)》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8日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规范性文件《2024-2026年中山市政策性水产养殖天气指数保险实施方案(试行)》(中农农规字〔2024〕1号),于2024年6月18日起实施。根据《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21〕113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投保2024-2026中山市政策性地方特色天气指数保险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本方案支持品种养殖产业所有农户、企业、养殖场、合作社、镇(街)村等农林经营者。其中,养殖场所应不在禁养、行蓄洪区范围内;养殖品种符合政府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

  二、投保片区是如何划分的?

  答:为保证赔付更加精准,依据灾害风险和历史赔付划分为A、B两个片区,具体片区划分见表1。


表1  中山市片区划分情况

灾害种类

强降雨

片区

A

B

镇街

板芙镇、神湾镇、三乡镇、坦洲镇、五桂山街道、南朗街道、东区街道、中山港街道(火炬开发区)

南头镇、东凤镇、横栏镇、大涌镇、黄圃镇、三角镇、阜沙镇、小榄镇(含小榄片、东升片)、古镇镇、港口镇、沙溪镇、民众街道、石岐街道、西区街道、南区街道

  三、2024-2026中山市政策性地方特色天气指数保险实施方案的保费补贴比例分别多少?

  答:保费由参保者和政府财政共同承担,财政补贴保费的60%(市级36%,镇级24%),参保者承担保费的40%。

  四、2024-2026中山市政策性地方特色天气指数保险的保险周期为多久?

  答: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具体保险期间以保险单载明为准。在强降雨、高温、低温、台风预警发布后至预警结束前不得办理投保,预警信息以中山市气象局发布的为准。

  五、2024-2026中山市政策性地方特色天气指数保险的灾害周期为多久?

  答:保险事故发生后15天视为一个灾害周期(高温灾害因子除外),例如:X月1日20:00时-X月2日20:00时之间某镇街发生某灾害,15天的灾害起止时间为:X月1日20:00时起-X月16日20:00时止。一个灾害周期内只赔偿一次且以最高赔偿等级进行赔偿。一个保险周期累计赔偿不能超过保额。

  六、2024-2026中山市政策性地方特色天气指数保险的保险因子都有什么?

  答:强降雨、低温、高温、台风、停电。

  七、强降雨因子的保险责任是什么?

  答:连续两日累计降雨量≥190毫米或单日降雨量≥130毫米。保险标的所在区域遭受强降雨侵袭,以连续两日累计降雨量≥190毫米或单日降雨量≥130毫米作为标的受灾因子,当受灾因子达到或超过标的受灾临界值时,视为灾害事件发生,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强降雨的计算和发布以保险标的所在镇街主要气象自动站(中山市气象部门设置的)20:00时-20:00时数据为准。

  八、低温因子的保险责任是什么?

  答:日最低温度≤5℃。保险标的所在区域遭受低温天气侵袭,以单日最低温度≤5℃作为标的受灾因子,当受灾因子达到或超过标的受灾临界值时,视为灾害事件发生,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九、高温因子的保险责任是什么?

  答:日最高温度≥37℃的持续天数≥5天。保险标的所在区域遭受高温天气侵袭,以日最高温度≥37℃的持续天数≥5天作为标的受灾因子,当受灾因子达到或超过标的受灾临界值时,视为灾害事件发生,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十、台风因子的保险责任是什么?

  答:日极大风速≥13级(≥37米/秒)。保险标的所在区域遭受台风侵袭,以单日极大风速≥13级作为标的受灾因子,当受灾因子达到或超过标的受灾临界值时,视为灾害事件发生,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十一、停电因子的保险责任是什么?

  答:连续停电时长>4小时。保险标的所在区域因自然灾害原因造成外部电网停电,以连续停电时长作为标的受灾因子,当受灾因子达到或超过标的受灾临界值时,视为灾害事件发生,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十二、2024-2026中山市政策性地方特色天气指数保险的保险品种、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如何划分,分别是多少?

  答:投保人根据投保标的品种,按照表2所列标准进行投保。保险费依据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及实际养殖亩数计收,各品种保险金额最高不能超过保险标的物化成本的100%。


表2  水产种类、保额、费率

品种

保险金额

每种因子保险费率

元/亩

强降雨

高温

低温

台风

(附加险)

停电

(附加险)


A片区

B片区

一类

品种

罗氏沼虾

一档:5000

二档:3000

8%

5%

4%

4%

2%

2%

南美白对虾

澳洲淡水龙虾

斑节对虾

青蟹

二类

品种

四大家鱼

一档:10000

二档:5000

超市鲩

鲶鱼

鳊鱼(边鱼)

罗非鱼

泥鳅

三类

品种

加州鲈

一档:15000

二档:8000

脆肉鲩

暗纹东方鲀

(巴鱼)

笋壳鱼

叉尾鮰鱼

四类

品种

海鲈

一档:20000

二档:10000







鳜鱼

生鱼

鳗鱼

其他类品种

10000

  十三、实施方案气象数据的采集标准是?

  答:台风、强降雨、高温、低温计算和发布以保险标的所在镇街保险约定的气象自动站(中山市气象部门设置的)主站点20:00时-20:00时数据为准。

  十四、本实施方案如何确定气象自动站点?

  答:投保人可以从标的所在镇街的2个站点(中山市有效观测站点列表)中自主选择一个站点作为主站点,另一个站点则作为备用站点,主站点、备用站点须在保单特别约定中载明。同一保险周期内不得随意更改主站点、备用站点。如果该主站点气象自动站仪器出现故障,则选取同镇街另一个备用气象自动站数据。若同镇街2个气象自动站均出现故障,则以中山气象国家站(站号:59485)数据为准。为避免争议,投保人须与承保机构签订主站点、备用站点协议。

  基于站点建设环境、数据环境,按照一个镇两个站点的原则确定有效站点,供保险赔付使用。见表3。


表3  中山市有效观测站点列表

序号

所属镇(街)

站点1

站点2

站号

站号

1

小榄镇

G2001

G2047

(小榄片区)

2

西区街道

G2007

G2002

3

五桂山街道

G2004

G2035

4

坦洲镇

G2037

G2003

5

石岐街道

G2009

G2062

6

神湾镇

G2017

G2031

7

沙溪镇

G2002

G2063

8

三乡镇

G2038

G2053

9

三角镇

G2022

G2032

10

南头镇

G2013

G2040

11

南区街道

G2024

G2029

12

南朗街道

G2005

G2052

13

民众街道

G2006

G2045

14

中山港街道

G2008

G2023

(火炬开发区)

15

黄圃镇

G2090

G2072

16

横栏镇

G2020

G2039

17

古镇镇

G2064

G2021

18

港口镇

G2044

G2016

19

阜沙镇

G2015

G2061

20

小榄镇

G2034

G2011

(东升片区)

21

东区街道

G2026

59485

22

东凤镇

G2012

G2033

23

大涌镇

G2046

G2019

24

板芙镇

G6207

G2058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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