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出台规范性文件《中山市港澳创业青年交通补贴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于发布之日起实施。出台《暂行办法》,旨在贯彻落实国家《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充分发挥我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功能优势,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并积极推动广东省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建设。同时,这也是一项聚集港澳创新创业人才的有效措施,进一步优化了我市港澳创业青年的创业营商环境。
一、制定的背景说明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9年2月18日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中山市积极响应,致力于加强粤港澳青年交流,支持港澳青年在内地发展,为他们提供创业、就业、实习和志愿工作等机会,鼓励他们融入国家、参与国家建设。
为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中山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专项小组办公室于2023年6月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山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专项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其中,便利港澳青年交通往来被明确列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工作要点之一。
为了切实推进我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中山市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包括便利港澳青年交通往来,并制定更为灵活、贴近港澳青年实际需求的交通补贴政策。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减少港澳青年往来基地的成本,为他们在中山的创业就业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
目前,中山市已建成三个港澳创新创业基地,分别是中山粤港澳创新创业合作平台、中山市南区侨城文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和中山翠亨新区澳中青年创新创业园。这些基地为港澳青年提供了优质的创业环境和资源,成为他们实现梦想的重要平台。
为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中山市积极建设广东省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改革创新试验区,致力于聚集港澳创新创业人才,拓展港澳青年就业创业空间。在这一背景下,中山市出台了《中山市港澳创业青年交通补贴暂行办法》,该办法对吸引港澳青年到中山创业就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实施这一政策,中山市将进一步优化港澳青年在中山的创业营商环境,为他们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支持。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更多的港澳青年将选择到中山发展,共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的繁荣与发展。
二、制定依据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粤发〔2019〕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9〕122号)和《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50号)等上级相关文件。
三、《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主要分为五部分:
(一)总则。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明确我市港澳创业青年交通补贴设立目的、原则以及市交通运输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职责。
(二)交通补贴对象和范围。明确明确补贴对象范围、基本条件。
(三)交通补贴标准和发放时间。明确香港、澳门创业青年交通补贴的费用明细、发放模式和时间。
(四)交通补贴办理流程。交通补贴采取免申请发放形式,由市人社局提供符合补贴范围的港澳创业青年人员清单、市交通运输局核定、公示及划拨的程序。
(五)交通补贴资金管理。根据相关财政政策,明确专项经费使用原则。
(六)附则。明确本办法由我单位负责解释和本办法的实施有效期。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