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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废止〈中山市促进水运业发展专项经费实施办法〉的通知》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8日

  2024年5月11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经研究,《中山市促进水运业发展专项经费实施办法》(中交规字〔2023〕4号)已不符合现行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特予以废止《中山市促进水运业发展专项经费实施办法》(中交规字〔2023〕4号)文件。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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